78.某甲從台北市搬到嘉義縣居住,請問甲須於嘉義縣設籍居住滿幾個月,才可以行使對該縣立法委員之選舉權?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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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32), C(740), D(2120), E(1) #132605

詳解 (共 3 筆)

#10886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15 條 

有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選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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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164

補充: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12-1-1

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者。 (總統與副總統之資格條件與最佳解之公職人員的條件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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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747

立→四
phpgSLW7j#s-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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