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甲有 A 畫,為名家之作,決定依民法之規定將其拍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拍賣為要物行為
(B)拍賣人對於出價最高者,須為賣定之表示,不得撤回其物
(C)拍賣人對於其所經營之拍賣不得應買
(D)應買人應買之意思表示為承諾,買賣契約因此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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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1), B(156), C(698), D(562), E(0) #1608683
統計: A(141), B(156), C(698), D(562), E(0) #1608683
詳解 (共 8 筆)
#2792917
(A) 拍賣為要物行為
--> 依391條,拍賣,因拍賣人拍板或依其他慣用之方法為賣定之表示而成立。
(B) 拍賣人對於出價最高者,須為賣定之表示,不得撤回其物
--> 依394條,拍賣人對於應買人所出最高之價,認為不足者,得不為賣定之表示而撤回其物。
(C) 拍賣人對於其所經營之拍賣不得應買 --> 依392條,拍賣人對於其所經管之拍賣,不得應買,亦不得使他人為其應買。
(D)應買人應買之意思表示為承諾,買賣契約因此成立
--> 依393條,拍賣人除拍賣之委任人有反對之意思表示外,得將拍賣物拍歸出價最高之應買人。
-->換句話說,假如應買人表示承諾,但是拍賣人反對(如價格不夠高不想賣),買賣契約也因意思不一致而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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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1624
拍賣人之拍賣,是要約之引誘
應買人出價之表示,每次都是新要約
拍賣人賣定(拍定)之表示,才是承諾
拍賣人對於應買人所出最高之價,認為不足者,得不為賣定(承諾)之表示而撤回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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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2920
回5F
「應買」就是回「應」要「買」,但是應買不一定就能買到,要看拍賣人拍板確定前在場人有沒有喊出更高價格,且拍賣人接受其應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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