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依現行憲法及增修條文有關修憲程序之規定,下列之敘述何者正確?
(A)修憲案得由立法院與國民大會提出之
(B)立法院所提出之修憲案應有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
(C)國民大會複決立法院所提之修憲案應有代表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
(D)立法院所提出之修憲案應於半年內提請國民大會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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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3), B(4801), C(80), D(106), E(0) #132541

詳解 (共 3 筆)

#857723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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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993
依(現行憲法) 0.0

沒國民大會~~ 選項只剩 B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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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6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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