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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甄試:地籍測量實務及法令(含計算)#8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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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106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甄試:地籍測量實務及法令(含計算)#81998 |
科目:
地籍測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106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甄試:地籍測量實務及法令(含計算)#81998
年份:
106年
科目:
地籍測量
14.某甲有3筆各為7, 000平方公尺土地,申請先將3筆土地合併後,依所檢附之分割點位置圖說,以其一界址點定點均分為 2筆土地,請問需繳納土地分割複丈費為
(A)l,600
(B)2,400
(C)3,600
(D)4,800元。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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