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在公私協力的夥伴關係中,「私人機構或廠商有興建、營運、籌措資金的義務,在契約存續期間中,設施的所有權屬於私人機構或廠商」是屬於下列何種形式?
(A) BOO(Build-Own-Operate)
(B) BOT(Build-Operate-Transfer)
(C) 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
(D) BTO(Build-Transfer-Operate)
統計: A(1925), B(1717), C(2557), D(153), E(0) #1651202
詳解 (共 10 筆)
感謝最佳解的解釋,但為了讓我比較好記住,做一下筆記。
BOO: 私人出資、政府出特許權,契約期間 經營權→私人、所有權→私人,契約結束經營權和所有權在私人。
BOT: 私人出資、政府出特許權,契約期間 經營權→私人、所有權→政府,契約結束後營運權還給政府。
DBFO: 私人出資、政府出特許權,契約期間 所有權、營運權→私人 ,契約期滿 所有權和營運權回歸政府。
BTO: 契約期間 政府和私人出資金興建,契約結束後 經營權→私人、所有權→政府,營運期滿營運權回歸政府。
同一年還有另一題
23 在公私協力的夥伴關係中,「在政府特許下,私人機構或廠商必須負擔所有財務與資金,並可以興建、 擁有、營運該設施」是屬於下列那一種形式?
(A)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
(B)BTO(Build-Transfer-Operate)
(C)BOO(Build-Own-Operate)
(D)BOT(Build-Operate-Transfer)
所以整理一下出題者的描述
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私人機構或廠商有興建、營運、籌措資金的義務,在契約存續期間中,設 施的所有權屬於私人機構或廠商
BOO(Build-Own-Operate):在政府特許下,私人機構或廠商必須負擔所有財務與資金,並可以興建、 擁有、營運該設施
依照上面的描述我想區別比較明顯的地方是:如果有特別提到融資、籌措資金的字眼就是DBFO中的Finance
所謂DBFO(Design,nBuild, Finance and Operate)模式,由制度發源地—英國的定義來看,是指在總稱PPPs(PublicnPrivatenPartnerships)的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精神之下,民間廠商在專案中所參與的部分包括了設計、興建、融資、與營運等工作;但依據民間投資回收方式的不同,DBFO又包含了「由政府於營運期依設施服務水準對價給付(現英國所稱之PrivatenFinance Initiative亦即PFI主要即指此類模式1)」、「向使用設施的社會大眾收取費用(financiallynfree-standing projects)」及「向使用者收費外,另由政府補助部分建設成本(JointnVentures)」等三種基本型態,且實務上依專案特性而存在更多的彈性組合(RICS,n1995)。上述定義如對照國內現行促參制度,則目前「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所涵蓋的BOT、BOO、BOOT、及無償BTO等模式,其實均屬於DBFO的範圍,但目前英國、日本等先進國家應用規模最大、歐洲各國也陸續開始積極推動的PFI模式,則仍然不在國內現有的促參制度體系中。故此一模式的預期效益與相關法令制度上的空缺,將是本研究各項課題研討的主要重點。
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案研究計畫
這題其實題目出得有爭議,其實答案是BOO
因為題目寫著在契約存續期間中,設施的所有權屬於私人機構或廠商
但因為DBFO只有經營權,沒有所有權
如果有所有權的話,會有移轉所有權的問題,英文裡會有Transfer(移轉)
而DBFO(Design Build Finance Operate)設計-建設-融資-經營
根本沒有移轉所有權的問題,因為合約中,開發商只有經營權,沒有所有權,但題目卻寫合約中所有權屬於廠商的
參考資料
https://wiki.mbalib.com/zh-tw/%E7%89%B9%E8%AE%B8%E6%9D%83%E8%9E%8D%E8%B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