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憲法及地方制度法規定,有關地方自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地方自治團體具備公法人地位
(B)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C)內政部監督直轄市
(D)鄉鎮市已非地方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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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54), C(227), D(370), E(0) #2771290
統計: A(26), B(54), C(227), D(370), E(0) #2771290
詳解 (共 9 筆)
#5094695
這題還滿有瑕疵的!!!
C選項:
監督應該是分成事前監督的核定,以及事後監督的備查。
但翻遍憲法和地方制度法條文,直轄市還真的沒有什麼事務需要由內政部核定或備查的!
正確來說,直轄市的監督機關應該是行政院。
直轄市稍微與內政部沾到邊就只有下列這兩條:
直轄市法規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
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倘若自治事項是攸關內政部管轄,例如喪葬,
那麼此處的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就是內政部。
然而......內政部也只是轉行政院備查及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亦即真正有實質監督的還是行政院。
至於內政部轉呈的監督效果到什麼程度,似乎有判斷的餘地。
D選項:題目是問憲法及地方制度法規定,有關地方自治的問題。
而憲法並沒有規定鄉鎮市是地方自治團體,地方制度法則把鄉鎮市列入地方自治團體。
因此D選項只能說錯一半。
(除非題目是問地方制度法規定,那這個敘述才是100%錯誤。
也許出題老師忘了自己設計題目時多了憲法兩個字!?)
結論是C的敘述有判斷餘地,D的敘述50%錯誤。
(若有錯誤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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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997
地方制度法第14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地方自治團體,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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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717
都沒有人申請釋義?
地制法14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地方自治團體,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為何D選項會沒錯?
C選項明明也不是內政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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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9434
憲法118條 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
直轄市的監督機關和省一樣,皆為行政院。
參考書籍「讀好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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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4564
(D)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省已非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規定,省為地方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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