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內政部移民署對於外國人暫予收容之要件下列何者錯誤?
(A)受強制驅逐出國之處分
(B)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
(C)我國司法機關對其通緝中
(D)無相關旅行證件,不能依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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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0), B(28), C(995), D(92), E(0) #2052291
統計: A(240), B(28), C(995), D(92), E(0) #2052291
詳解 (共 4 筆)
#3697967
移民法第38條修法
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暫予收容,期間自暫予收容時起最常不得逾15日,且應於暫予收容處分作成前,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
一 .無相關旅行證件 不能依規定執行
二 .有事實足人有行方不明、逃逸或不願自行出國之虞
三 .受外國政府通緝(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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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4229
移民法第38條
外國人受
1.強制驅逐出國處分
2.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
+
一 .無相關旅行證件不能依規定執行
二 .有事實足人有行方不明、逃逸或不願自行出國之虞
三 .受外國政府通緝
+
暫予收容處分作成前,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
=移民署得暫予收容,期間自暫予收容時起最常不得逾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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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4588
受我國司法機關通緝 不需要收容 直接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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