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你帶班執行巡邏勤務,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有群青少年騎機車在道路上飆車,且持球棒亂揮,你率 員攔停該群青少年後,下列何者是最優先的處理作為?
(A)依規定舉發其飆車違規行為
(B)立即有效制止暴力,並衡量警力人數俟機逮捕
(C)如為未滿 14 歲者,立即通知家長帶回
(D)如為未滿 18 歲者,得公布其法定代理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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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4), B(2268), C(108), D(16), E(0) #1607079

詳解 (共 4 筆)

#2689792
依取締危險駕車作業程序執行階段現場作為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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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3746

http://www.moex.com.tw/pdf/1030408-1.pdf

取締危險駕車作業程序

第 2 點 第 4 項 第 3 款

 

二、執行階段:

 

(四)現場作為:

 

3. 如發現駕駛人有其他暴力行為,應立即有效制止暴力,並衡量現場違法駕駛人與警力人數俟機逮捕,依法究辦。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150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50 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I. 在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場所聚集3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II. 犯前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加重其刑至   二分之一  (1/2):

 

一、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

 

二、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之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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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3476
現行犯的逮捕時只有針對 14 歲以上 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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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2616

持球棒亂揮是暴力行為?

飆車超速不是應該先舉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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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623054
未解鎖
一、刑案現場處理:(一)快速反應、控管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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