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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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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 臺東縣 107 學年度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含資賦優異)教師聯合甄選 教育專業#7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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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7年 - 臺東縣 107 學年度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含資賦優異)教師聯合甄選 教育專業#70336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7年 - 臺東縣 107 學年度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含資賦優異)教師聯合甄選 教育專業#70336
年份:
107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
16. 下列何者為《特殊教育法》第 4 條所稱「資賦優異」之定義?
(A)指在學成績表現優異卓越者
(B)指具有特異體質,異於常人者
(C)指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
(D)指具有異於常人之智商,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者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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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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