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下列何者乃新修正行政執行法新增適用行政執行之範圍?
(A)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
(B)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間接強制執行
(C)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直接強制執行
(D)即時強制。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34), B(96), C(100), D(382), E(0) #313486
統計: A(534), B(96), C(100), D(382), E(0) #313486
詳解 (共 3 筆)
#3294188
法律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之規定者,自本法修正條 文施行之日起,不適用之。 本法修正施行前之行政執行事件,未經執行或尚未執行終結者,自本法 修正條文施行之日起,依本法之規定執行之;其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之事件,移送該管行政執行處繼續執行之。 前項關於第七條規定之執行期間,自本法修正施行日起算。
19
0
#316819
By 42條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