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有關地方議會的敘述,何者錯誤?
(A)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
(B)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應設程序委員會,審定議事日程及其他程序相關事項
(C)議事日程屬於定期會者,縣(市)議會質詢日期不得超過會期總日數五分之一
(D)議事日程屬於定期會者,鄉(鎮、市)民代表會質詢日期不得超過會期總日數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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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3), B(52), C(237), D(1111), E(0) #1409947

詳解 (共 8 筆)

#1489721

(A)地制§34

(B)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22

(C)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22

(D)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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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511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應設程序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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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329
地方制度法地34條第1項    (A)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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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2617
"鄉鎮市民"代表會 四個字, 質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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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503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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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9092

回樓上

個人見解,斟酌參考

我覺得你可以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4條第一項的規定去推

縣市的會期有分30日跟40日

鄉鎮市民代表會的會期有分12日跟16日

(第二項說過延長的會期不得作為質詢之用,那就先不考慮延長日數)

如上述的法條所說 縣市質詢日期不得超過會期總日數1/5

那我認為應該就是指不得超過30÷5=6日,40÷5=8日

同樣的鄉鎮市民代表會是說1/4 那就12÷4=3日 16÷4=4日

個人是這樣想的 若有錯誤歡迎考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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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8776

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22條: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應設程序委員會,審定議事日程及其他程序相關事項,並得設各種委員會審查議案。鄉(鎮、巿)民代表會、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得設小組進行案件審查,並由主席審定議事日程。
前項議事日程屬於定期會者,縣(市)議會質詢日期不得超過會期總日數五分之一鄉(鎮、巿)民代表會、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質詢日期不得超過會期總日數四分之一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巿)民代表會、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之議事日程,應分別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直轄市政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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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4543

有人知道直轄市議會質詢日期不得超過幾日嗎?
還是都沒規定呢?  剛好讀到這條好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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