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公司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之公司登記事項,不包括下列那一項?
(A)公司章程
(B)主要客戶姓名
(C)董事、監察人姓名
(D)經理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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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4), B(1003), C(6), D(15), E(0) #1711522

詳解 (共 2 筆)

#2642958
公司法第393條:公司登記文件,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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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6636

公司法第393條 :

公司登記文件,公司負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聲敘理由請求查閱或抄錄。但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拒絕抄閱或限制其抄閱範圍。

公司左列登記事項,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查閱或抄錄:

一、公司名稱。

二、所營事業。

三、公司所在地。

四、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

五、董事、監察人姓名及持股。

六、經理人姓名。

七、資本總額或實收資本額。

八、公司章程。

前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任何人得至主管機關之資訊網站查閱。


客戶姓名算是商業機密吧?   如果公布的話會讓敵手更有削價談判的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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