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下列敘述何者正 確?
(A)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5萬元為限
(B)得停止營業
(C)不得勒令停工
(D)不得連續處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 B(858), C(22), D(17), E(0) #2573558

詳解 (共 2 筆)

#5612756

違反

得規定處以罰鍰or其他種類之行政罰

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罰鍰

最高以10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

其他行政罰

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or禁止為一定行為

議決

報經行政院核定後發布

報經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4
0
#4458395
X(A)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5萬元為...
(共 51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