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下列關於幼兒園作息安排的敘述,何者符合《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的規定?
(A)戶外活動時間是 10 點到 10 點 40 分。
(B)大中小混齡幼兒午睡時間是 12 點 30 分到 14 點 30 分。
(C)上午點心是 10 點 40 分,午餐時間是 11 點 40 分。
(D)幼幼班(二歲組)午睡時間是 12 點 30 分到 15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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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42), B(430), C(161), D(215), E(0) #2002932

詳解 (共 2 筆)

#3378584

(A)戶外活動時間是 10 點到 10 點 40 分。 每日30分鐘以上
(B)大中小混齡幼兒午睡時間是 12 點 30 分到 14 點 30 分。1.5HR 
(C)上午點心是 10 點 40 分,午餐時間是 11 點 40 分。點心與午餐間隔2HR 
(D)幼幼班(二歲組)午睡時間是 12 點 30 分到 15 點。不超過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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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3639

法規名稱:     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61020

第七條

幼兒園應依據各年齡層幼兒之需求,安排規律之作息。

幼兒園應視幼兒身體發展需求提供其點心,對於上、下午均參與教保活動

課程之幼兒,應提供其午餐,並安排午睡時間。

(C)改為→幼兒園點心與正餐時間,至少間隔二小時午睡與餐點時間,至少間隔半小時。

第二項所定午睡時間(D)改為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以不超過二小時為原則(B)改為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以不超過一小時三十分鐘為原則;並應安排教保服務人員在場照護。

第八條

幼兒園(A)正確答案每日應提供幼兒三十分鐘以上之出汗性大肌肉活動時間,活動前、後應安排暖身及緩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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