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凡人之知,能見已然,不能見將然。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是故法之用易見,而禮之所為生難知也。(《大戴禮‧禮察》)
上文對於「禮」和「法」的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禮之所為」之所以難知,是因為禁
(B)「禮」只禁已然,不禁將然;「法」兩者皆禁
(C)「法之用」之所以易見,是因為人能見已然
(D)上文主旨在闡述「法」比「禮」更貼近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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