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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7年 - 107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_營運人員甄試_營運專員-地政管理: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71272 | 科目: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7年 - 107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_營運人員甄試_營運專員-地政管理: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71272

年份:107年

科目: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18. 承租人放棄其耕作權利,應於三個月前向出租人以意思表示為之,非因不可抗力繼續 多久不為耕作者,視為放棄耕作權利?
(A)六個月
(B)一年
(C)一年六個月
(D)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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