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34684
年份:114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19 某甲為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國民,設籍臺北市 30 餘年,死亡時遺產有美國洛杉磯房屋一 棟、瑞士銀行存款及台塑公司股票 100 張,應計入遺產總額包括下列何者? (A)僅股票 (B)僅房屋、銀行存款 (C)房屋、銀行存款、股票 (D)不用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