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甲之生日是民國(下同)14 年 3 月 5 日,於 94 年 3 月 4 日清晨失蹤。若法院依法對甲為死亡之宣告,應以何日
之終止時推定為甲死亡之時?
(A)97 年3 月 4 日
(B)97 年 3 月 5 日
(C)101 年 3 月 4 日
(D)101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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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1), B(142), C(578), D(81), E(0) #842801
統計: A(221), B(142), C(578), D(81), E(0) #842801
詳解 (共 10 筆)
#1315865
失蹤當天未滿80歲 且無特殊事故 因此為7年,計算期間始日不計入,故從94/3/5起算,算至期滿年對應日之前一日,即為1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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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551
https://www.ptt.cc/bbs/LAW/M.1256145442.A.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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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550
供參考
https://www.ptt.cc/bbs/LAW/M.1256145442.A.639.html
https://www.ptt.cc/bbs/LAW/M.1256145442.A.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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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973
正確應該是83歲...就可以申請死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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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578
民法老師的舉例是~
78歲失蹤,2年後為80歲,加3年,所以5年就可以死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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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8169
滿77歲之甲獨居在家,其子乙在2008年元旦假期回家探視,甲仍健在。元旦過後,其子乙國外出差,待其回國之後,同年1月20日回老家探親時,甲已不見,且從家裡的跡象觀之,甲應該失蹤多日了。經報警,警察訪視附近鄰居,鄰居表示1月15日離家後就不見甲之蹤影。試問:甲死亡宣告裁判內之死亡日期,以何者為正確?
A 2014年1月15日凌晨12點(V)
B 2014年1月20日凌晨12點
C 2015年1月20日凌晨12點
D 2015年1月15日凌晨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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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504
這一題答案有疑義,都沒有人提出嗎?
與民法老師教的不一樣,有修改法條解釋嗎?
依民法老師所教,答案應為A
民法~第 8 條
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
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
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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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069
可是民法老師教的是~
以失蹤之日為確定之日
如果以差1日才80歲,硬要加1年的話,
那四個答案都不對,
看來要去考選部發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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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9278
答案應該是B,差1日就滿80歲,+1日+3年是9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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