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消滅時效之敘述,何者錯誤?
(A)消滅時效,指因一定期間不行使權利,致其請求權罹於時效之法律事實
(B)當事人不得以法律行為加長或縮短時效期間
(C)當事人不得預先訂立拋棄因時效而可受利益之契約
(D)債務人於時效完成後,不得與債權人訂立拋棄時效利益之契約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1), B(85), C(96), D(436), E(0) #3117035
統計: A(31), B(85), C(96), D(436), E(0) #3117035
詳解 (共 3 筆)
#5858575
第 144 條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
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反面解釋, 時效消滅, 還是可以訂契約, (D)
(D) 債務人於時效完成後,不得與債權人訂立拋棄時效利益之契約
第 147 條
時效期間,不得以法律行為加長或減短之(B) ,並不得預先拋棄時效之利益(C) 。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