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若干性質相近的職系可集成為﹕
(A)職類
(B)職門
(C)職組
(D)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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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 B(20), C(147), D(4), E(0) #1422414
統計: A(13), B(20), C(147), D(4), E(0) #1422414
詳解 (共 1 筆)
#1547046
(五)「職組」( Group ) :
1.「職組」是指 : 「職位分類」的「人事制度」中,有關「工作性質相近」的「若干職系」的「集合」( 構成一個「職組」) = 在「職位分類制」中,「性質相近」的「職系」可列為「同一」→「職組」= 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3 條之規定 :「職組」:係包括「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系」。
2.「職組」的「作用」是為了「方便」於「職位」之「分類」,它並不是「分類結構」中「不可或缺」之「因素」,故有時可以「省略」。
3. EX.「醫療職系」、「護理職系」、「藥理職系」、「理療職系」等「構成」了「衛生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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