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消防機關審查「共同消防防護計畫」時,下列事項何者錯誤?
(A)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事項之防火避難設施維護管理相關事宜,得由該大樓管理委員會委託保全公司、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或其它專業機構執行
(B)實施共同防火管理之建築物,得設置共同防火管理協議會,並由該協議會遴用共同防火管理人,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
(C)應實施共同防火管理建築物(含集合住宅),其共同防火管理協議會得由大樓管理委員會代之
(D)滅火、通報、避難訓練之實施相關事宜,應由該大樓管理委員會依法執行,不得委託其它專業機構執行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0), B(15), C(12), D(162), E(0) #2301682

詳解 (共 2 筆)

#4536101
另為因應集合住宅推行共同防火管理所面臨之...
(共 33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4481995
        消防機關辦理防火管理業...
(共 23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