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在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所列 (111學年度實施)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中,有關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的
實施要點,下面哪一項沒有列在閩南語文的「教學資源」中:
(A) 教師應秉持創新、多元的原則,進行教材研發與設計
(B) 學校得邀請相關科系學者、專家、實務工作者或地方耆老,以閩南語進行座談
(C) 教師宜妥善利用社區資源,以增加學生學習或展演的機會
(D) 學校應主動發展語文程度評估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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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12), C(3), D(70), E(0) #3245647
統計: A(4), B(12), C(3), D(70), E(0) #3245647
詳解 (共 4 筆)
#6129336
(一)教師應秉持創新、多元的原則,進行教材研發與設計,以提升學生學習興趣。
(二)教師宜研發教具或自製教學媒材,以配合教學使用。
(三)教師宜妥善利用社區資源,以增加學生學習或展演的機會。
(四)教師宜善用時事議題和在地文化活動,鼓勵並引導學生討論個人與社群的關係,以擴充學習內容。
(五)教科用書選用時,應以能發揮創新教學方式或內容具有啟發學生思考智能者為優先原則。
(六)輔助教材應提供教學參考資訊與索引,其內容應能配合課本的教學活動,且難易程度及分量宜適中。
(七)學校得連結閩南語文數位學習平臺,並整合線上相關開放課程,提供學生自主自發、管道多元的語文學習之機會與環境。數位學習課程宜依學生閩南語文程度分級。
(八)學校宜在空間許可下設置專科教室或教學資源中心,以加強情境營造,並擴充相關圖書、視聽資料、電子書等數位資源及各種教學媒材等相關軟硬體設施,以利教學。
(九)學校宜蒐集各類閩南語文演說、朗讀、文學創作等資料,做為分析、討論及教學之材料。
(十)學校得適時安排學生至相關館所、妥善利用社區資源、社會機構並結合產業及社會資源,拓展學生經驗與視野,提供學生觀摩學習的機會。
(十一)學校得邀請相關科系學者、專家、實務工作者或地方耆老,以閩南語進行座談、分享,增廣學生見聞。
(十二)學校應鼓勵家長形成學習社群,強化親師之間的協同合作,支持學生於課後學習與應用閩南語文。
(十三)中央主管機關應提供語文程度評估工具,供學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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