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關於文書作為證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在外觀上以文書形式存在之證據資料,依其證據方法與待證事實之關聯性,可分為「供述證據」與「非供述證據」
(B)以文書記載內容之意義作為證據方法者,其上所載之內容屬於「供述證據」;以文書之物理存在(包括型態、性質)為證據方法時,其性質屬於「非供述證據」
(C)承上選項,前者在學理上又稱文書證據;後者在學理上又稱證據文書
(D)偽造之文書係屬「非供述證據」,無傳聞法則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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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 B(118), C(750), D(416), E(0) #597345

詳解 (共 5 筆)

#1422565
白話一點解釋:例如證人把證言寫成筆記,就是供述證據,也就是將「證據文書」化;而非供述證據好比是監視器影像,就是將「文書證據」化。以上是我判斷的方式,若有錯誤煩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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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2641
供述證據--證據文書。非供述證據--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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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181
剛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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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9010
依其證據方法與待證事實之關聯性這部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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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246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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