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無年度 - 民用航空法及有關法規(機務)_中文版(1-50)#124966
科目:民航◆民用航空法
20.民用航空器適航證書之有效期限為:(A)廿四個月 (B)四十八個月 (C)十二個月 (D)三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