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以下有關勞工保險普通保險保費費率計算之方式,何者為非?
(A)保險費率,為被保險人當月
投保薪資百分之七點五至百分之十三之間
(B)民國九十七年七月時,保險費率定為百分之七點五,
施行後第三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百分之八
(C)保費費率逐年調高自百分之十當年起,每兩年調
高百分之零點五至上限百分之十三
(D)保費費率於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十五年保險給付
時,不予調高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本保險之保險費,依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及...
未解鎖
(B)民國九十七年七月時,保險費率定為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