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依憲法上之規定(含增修條文在內),司法院應設副院長幾人?
(A)一人
(B)二人
(C)憲法就此委由總統諮詢司法院院長後自行決定
(D)憲法就此委由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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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53), B(235), C(28), D(90), E(0) #131831

詳解 (共 5 筆)

#476631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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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391
五院院長、副院長各均為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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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437
就算沒讀過條文也該知道五院的副院長只有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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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7270
就是太簡單反而覺得有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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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303
原本題目:

21.依憲法上之規定(含增修條文在內),司法院應設副院長几人?(A)一人(B)二人(C)憲法就此委由總統諮詢司法院院長後自行決定(D)憲法就此委由法律規定

修改成為

21.依憲法上之規定(含增修條文在內),司法院應設副院長幾人?(A)一人(B)二人(C)憲法就此委由總統諮詢司法院院長後自行決定(D)憲法就此委由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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