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127736
年份:114年
科目: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22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六類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場所安全距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與古蹟之安全距離,應在20公尺以上(B)與天然氣儲槽之安全距離,應在10公尺以上(C)與電壓超過7千伏特,3萬5千伏特以下之高架電線之安全距離,應在5公尺以上(D)與加油站之安全距離,應在20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