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下列何者屬於行政執行法規定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間接強制方法?
(A)收繳證照
(B)收繳怠金
(C)斷絕水電
(D)進入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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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3), B(5231), C(1097), D(423), E(0) #2781393
統計: A(173), B(5231), C(1097), D(423), E(0) #2781393
詳解 (共 6 筆)
#5428918
第 28 條
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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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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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0408
間接強制:代履行、怠金
「代履行」的意涵
為間接強制方法之一,係指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並於上開文書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逾期仍不履行,且其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由執行機關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之;其代履行之費用,由執行機關估計其數額,命義務人繳納。又此一強制執行,如係由執行機關指定機關內人員履行者,係屬「直接強制」,而非屬上述「代履行」。
例如針對違規停車之車輛,經合法通知車主移車而不移車者,警察委託拖吊業者進行拖吊,而由車主負擔拖吊費用之情形。
「怠金」的意涵
係對義務人處以一定數額之金錢,使其心理上產產生強制作用,間接促其自動履行之強制執行手段,其數額之多寡,宜由執行機關依義務人違反義務情節之輕重酌情裁量,始能發揮執行之效果。
例如違建房物限期拆除,如不拆除,超過期限就罰一次款,罰到該人肯拆除為止。
參考資料
https://plus.public.com.tw/article-20201116-1344-1
http://lawyer.get.com.tw/File/PDF/%E5%88%A4%E8%A7%A3%E9%9B%86/412535_%E7%9B%B4%E6%8E%A5%E5%BC%B7%E5%88%B6%E8%88%87%E9%96%93%E6%8E%A5%E5%BC%B7%E5%88%B6%E9%96%93%E4%B9%8B%E5%B7%AE%E7%95%B0.pdf
https://www.rclaw.com.tw/post-274-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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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4518
謝謝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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