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下列何項擔保物權不得事先約定,屆期不清償債務,擔保物所有權移屬於債權人所有?
(A)抵押權
(B)動產質權
(C)營業質權
(D)留置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45), B(137), C(103), D(484), E(0) #2820870
統計: A(145), B(137), C(103), D(484), E(0) #2820870
詳解 (共 3 筆)
#7336818
1. 核心概念:善意留置權人的「無敵狀態」
情境:
1. 小明有一台重機,他先向銀行辦了「動產抵押」借錢。
2. 後來重機壞了,小明送到老王的車行修理。
3. 老王並不知道這台車有抵押給銀行(他是善意的)。
4. 小明修完車不付錢,老王行使留置權。
法律衝突:銀行(抵押權人)說:「這台車是我的抵押品,我要收走!」老王說:「我不修好它,你也拿不到好車,你要先付我修理費!」
結果:根據第 932 條之 1,銀行**「不得對抗」老王。也就是說,老王的修理費債權優先於**銀行的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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