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依據藥事法,對於藥局的管理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藥師親自主持之藥局,具有鑑定設備者,得執行藥品之鑑定業務
(B)藥局如要販售第一等級之醫療器材,得免請領醫療器材販賣業許可執照
(C)凡取得藥師執照之藥師所親自主持之藥局,即可兼營中藥之零售業務
(D)無論是藥師或藥劑生,親自主持且有二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者,都可向轄區衛生局請領藥局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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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 B(129), C(2634), D(455), E(0) #3131089
統計: A(58), B(129), C(2634), D(455), E(0) #3131089
詳解 (共 10 筆)
#5909707
補充 (D) 選項
43.根據我國藥局設置作業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43.根據我國藥局設置作業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藥局設立,應依藥師法之規定,由藥師或藥劑生親自主持
(B) 藥局設置之調劑處所,至少應有6平方公尺之作業面積,其環境設施應符合優良藥品調劑作業規範(GDP)之規定
(C) 藥局設置總面積需有18平方公尺以上,其空間應有調劑處所、候藥區、受理處方箋與非處方藥品供應區及藥事諮詢服務區, 但不包含廁所及倉庫等
(D) 藥局不得在醫療機構內,以隔間方式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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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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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2514
(A) 《藥事法》 第 36 條
藥師親自主持之藥局,具有鑑定設備者,得執行藥品之鑑定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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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4條
藥局得兼營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等級之醫療器材零售業務;其兼營醫療器材零售業務者,適用本法醫療器材販賣業者之規定,但得免請領醫療器材販賣業許可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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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藥事法》 第 35 條
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藥師,親自主持之藥局,得兼營中藥之調劑、供應或零售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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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藥師法》第 20-1 條
負責主持經營藥局之藥師,應具備二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始得提供藥品調劑服務。
醫療機構聘藥師提供藥事服務者,其藥師至少應有一 人具備二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始得提供藥品調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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