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於個案管理中,建立目標、特定化目標、發展行動方案、選擇執行方法等步驟,常是屬於以下哪一個階段的行動?
(A)預估
(B)計畫
(C)取得資源
(D)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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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 B(983), C(10), D(83), E(0) #607893

詳解 (共 1 筆)

#935411
『全美社會工作協會(NASW,1987)對個案管理的定義:「個案管理(Case management)指的是由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為一群或某一案主統整協助活動的一個過程。過程中各個不同機構之工作人員相互溝通協調,以團隊合作方式為案主提供所需之服務,並以擴大服務之成效為主要目的。當提供案主所需之服務必須經由許多不同專業人員、福利機構、衛生保健單位或人力資源來達成時,個案管理即可發揮其協調與監督之功能」。』(林茂生著,民94,P.8-3)

『雖然個案管理的過程依照不同的福利領域來區分的話便有不同樣貌的過程,依照克柏林(Kaplan,1990)提出管理過程基本五個的要素(1)界定個案;(2)預估和計畫;(3)協調和轉介(referral);(4)服務的實施;(5)監督、評估和在預估。而鮑流和米克(Ballew&Mink,1996)將管理過程分為以下六個階段:』(謝秀芬著,民91,P.264;潘淑滿著,民89;J.R.Ballew&G.Mink著,1998)

  • 建立關係階段 (Engagement)
建立關係是只建立一個對工作有效關係的過程。其實,建立關係最主要是基於案主對於你願意去協助他,而你也有能力去協助他,和很清楚你們彼此瞭解、相互期待的信心上。建立關係的方法有很多種,包括介紹你自己及你在此個案裡的工作角色,收集有關案主所需要的問題資料和處理對於案主所需接受及任何可能幫助所產生的負向感覺等晤談方法。同時也包含建立一種相互信賴的關係和澄清彼此之間角色期待的一些服務。
  • 預估 (Assessment)
『個案管理評估階段最初的聯絡與申請人需要收集和估計資訊。這兩項活動集中於評估需要或請求服務和確定合格服務。直到合格建立, 個體被認為申請人。當合格標準符合了並且個案被接受了為服務, 他或她就成為客戶。』(Marianne Woodside&Tricia McClam ,民87,P.9)個案管理在預估過程須確認三件事,以這方面去進行:
  1. 對於案主所需要解決的問題原因以及為何會造成此問題。
  2. 在解決問題的過程當中,案主所能需要運用在解決問題上的任何可執行的方法。
  3. 案主運用這些可執行的方法同時可能遭遇到的障礙有哪些?
個案管理者一一列出案主所需解決的問題清單之後,再者則是排出這些問題處理的優先順序。
  • 計畫 (Planning)
計畫是實行個案工作的一個轉捩點。作計畫是一個理想性的思考過程。它是在預估過程中所找尋的資料轉換成案主可以得到協助的一系列的實際活動,使案主可以獲得所需要的資源去解決個人及環境所造成的任何問題。
計畫形成必須包含四個步驟:
  1. 目標建立。
  2. 在所建立的目標中排出要執行的優先順序。
  3. 選擇可以達成目標的執行方法。
  4. 確定評估時的時間及優先順序。
  • 取得資源 (Accessing resources)
取得可運用的資源是一種可以將計畫實際付諸行動的過程,所以個案管理者必須採取執行行動時需要克服與資源連結的障礙,並且與案主所需可能運用的資源連接,並針對在取得資源時所遇到的任何障礙都得去克服。
個案管理的工作內涵,它運用了三個主要策略:
  1. 連結(Connecting):個案管理者扮演案主及所需要資源者間的中間人之角色。
  2. 協商(Negotiation):協商為的是增加服務的需求者及服務的提供者兩者之間的交涉工作及倡導工作的配合。
  3. 倡導(Advocacy):當外面環境因為某些因素對於案主具有很大的威脅性、或者是資源有所保留而不提供出來時,而個案管理者必須確保案主提出的任何請求,以及替案主向個人或者是組織以確保必要的權利、資源或者是服務。
  • 整合 (Coordinating)
當聯繫工作完成後,個案管理者還是必須負責確保案主的資源是否持續運用及隨時查看資源是否有效的被案主運用。
  • 結束關係 (Disengagment)
當案主取得有效地資源後,案主所需解決的問題就會一一減少。當個案服務計畫中所訂定的目標若有實現可能性時,那麼這樣就可考慮是否要將個案進入到最後結束關係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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