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關於公務員迴避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公務員於該事件,曾為證人之配偶者,應自行迴避
(B)當事人申請公務員迴避經行政機關駁回者,得於 30 日內提請上級機關覆決,受理機關原則上 應於 10 日內為適當之處置
(C)當事人申請公務員迴避而不服行政機關之決定者,原則上僅得於對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 明之
(D)被申請迴避之公務員在其所屬機關為准許或駁回之決定前,應先行停止職務。但有急迫情形, 仍應為必要處置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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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程序法第32條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
未解鎖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