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我國人甲男與法國人乙女在臺灣結婚定居於臺北。乙失蹤下落不明,甲欲於我國法院聲請為乙之 死亡宣告,應如何適用法律?
(A)死亡宣告之要件依法國法,死亡宣告之效力依我國法
(B)死亡宣告之要件與效力皆依我國法
(C)死亡宣告之要件依我國法,死亡宣告之效力依法國法
(D)死亡宣告之要件與效力皆依法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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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579), C(30), D(42), E(0) #2966080

詳解 (共 3 筆)

#5670415
涉民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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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6912
在我國有助居所之我國人民之外配,失蹤無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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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4708

涉外民事適用法第11 條 (死亡宣告之準據法)

I  凡在中華民國有住所或居所之外國人失蹤時,就其在中華民國之財產或應依中華民國法律而定之法律關係,得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死亡之宣告。
II  前項失蹤之外國人,其配偶或直系血親為中華民國國民,而現在中華民國有住所或居所者,得因其聲請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死亡之宣告,不受前項之限制。
III  前二項死亡之宣告,其效力依中華民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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