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甲為 A 上市公司之董事,持有 1,000 萬股,若甲擬將其中之 600 萬股設定信託由 B 銀行管
理,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甲係因與 B 銀行成立信託契約而移轉股份,其董事職位不受影響
(B)若甲於信託契約中保留信託財產之運用決定權,其董事職位不受影響
(C)若甲與 B 銀行所成立之信託契約為裁量信託,始成當然解任董事之事由
(D)甲係因成立信託而將超過二分之一之股份移轉給受託人,不論有無保留運用決定權,皆
構成當然解任董事之事由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法規名稱:公司法法規文號:中華民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