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_新進人員甄選_6職等-法務(法令遵循、洗錢防制、催收)儲備人員_綜合科目:含民法、票據法、銀行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92618
年份:109年
科目:綜合科目-民法、票據法、銀行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
23.甲簽發記載乙為付款人之匯票,交付予丙作為借款擔保。丙向乙請求承兌時,乙雖應允但卻在匯票
正面記載「丙應清償對乙之債務始生承兌效力」並簽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可對甲行使期前追索權
(B)乙之承兌應為無效,乙完全無需負責
(C)乙之承兌應有效,但所附條件應視為不存在
(D)乙之承兌應有效,且丙有義務照約定先對乙清償債務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票據法第47條第2項:承兌附條件者,視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