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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租稅各論#112579 | 科目:租稅各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租稅各論#112579

年份:111年

科目:租稅各論

24 依現行房屋稅條例,關於免徵房屋稅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 3 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私有房屋,免徵房屋稅
(B)經立案之私立學校,完成財團法人登記,其供校舍或辦公使用之自有房屋,免徵房屋稅
(C)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或供軍用之私有房屋,免徵房屋稅
(D)各級政府機關及地方自治機關之辦公房屋及其員工宿舍,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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