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某一時期,政府詔設臺北府,設恆春、淡水兩縣,改淡水廳為新竹縣,噶瑪蘭廳為宜蘭縣。再設卑南、埔里社兩廳,希望「析疆增吏, 撫墾並行」。又在廈門、汕頭、香港各設招墾局,招應願意來臺者, 不僅每人授地一甲,還每天發給口糧,提供牛、種、農器。三年之 後,才開始徵收地租。但當時閩粵之人多赴南洋,遠至澳洲,認為 可以立刻發財,故來者較少。這最可能是何時的情況?
(A)太平天國事變後,政府要避免人口外流
(B)牡丹社事件後政府改變政策,開放移墾
(C)臺灣建省後,巡撫要發展經濟建設臺灣
(D)甲午戰爭爆發,政府提倡移民實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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