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警察人員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使用警械致第三人死亡時,依現行法令規定政府補償予被害人之費用,最高
金額為新台幣多少元?
(A)六百萬元
(B)四百五十萬元
(C)三百五十萬元
(D)二百五十萬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316), B(336), C(158), D(341), E(0) #3218318
統計: A(2316), B(336), C(158), D(341), E(0) #3218318
詳解 (共 6 筆)
#6408099
題目問:致第三人死亡
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第6條:
(A) 六百萬元->死亡
(B) 四百五十萬元->極重度障礙
(C) 三百五十萬元->重度障礙
(D) 二百五十萬元。->輕度障礙
3
1
#7160066
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生命、身體或財產實際所受損失之醫療費、不能工作損失、喪葬費或慰撫金等為限。
前項補償,以下列各款所定金額為最高數額,並得審酌第三人遭受損失及可歸責之程度,減輕或免除其金額:
一、死亡者,新臺幣600萬元。
二、因傷致身心障礙者:
(一)極重度障礙:新臺幣450萬元。
(二)重度障礙:新臺幣375萬元。
(三)中度障礙:新臺幣250萬元。
(四)輕度障礙:新臺幣150萬元。
三、前款以外之傷害者,新臺幣30萬元。
四、財產損失者,新臺幣100萬元。
依前項各款所定金額補償仍顯失公平時,補償機關得報請直接上級機關核准後,增加補償金額;有數補償機關時,應分別報請其直接上級機關核准。
前項增加補償之金額,不得逾第2項各款所定金額之1/3。
第1項第2款之障礙等級,依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規定認定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