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無年度 - 民用航空法及有關法規(機務)_中文版(201-250)#124970
科目:民航◆民用航空法
242. 取得該機場或航路資格之方式為:(A)於駕駛艙或模擬機中擔任駕駛員或觀察員 (B)由具有資格之飛航教師、檢定駕駛員帶飛並完成起降 (C)完成民航局核准之詳盡機場及航路圖文說明訓練課程 (D)以上任一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