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於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88 號解釋中,就刑事被告與非刑事被告之人身自由限制,大法官認為二者所應踐 行之司法程序是否應相同?
(A)須完全相同
(B)非均須完全相同
(C)由受命法官就個案決定
(D)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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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7), B(2062), C(448), D(20), E(0) #160664

詳解 (共 5 筆)

#216084
人身自由乃人民行使其憲法上各項自由權利所不可或缺之前 提,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所稱「法定程序」,係指凡限制人民身體自由之處置,不問其是否屬於刑事被告之身分,除須有法律之依據外,尚須分別踐行必要之司法 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始得為之。此項程序固屬憲法保留之範疇,縱係立法機關亦不得制定法律而遽予剝奪;惟刑事被告與非刑事被告之人身自由限制,畢竟有 其本質上之差異,是其必須踐行之司法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自非均須同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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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6611

惟刑事被告與非刑事被告之人身自由限制,畢竟有 其本質上之差異,是其必須踐行之司法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自非均須同一不可

 兩者其本質上之差異,必須踐行的司法程序或正當法律程序可以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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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823
刑事被告與非刑事被告之人身自由限制,畢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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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6243
有沒有比較白話的解釋T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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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5509
謝謝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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