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何者不是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事項中,契約應記載的當事人及相關人員基
本資料 ?
(A) 出租人之姓名 ( 名稱 ) 、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戶籍地址、通訊地
址、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B) 包租業之公司名稱、代表人姓名、統一編號、登記證字號、營業地址、聯
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C) 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之姓名、證書字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
箱。
(D) 出租人同居人之姓名 ( 名稱 ) 、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