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下列有關動產質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質權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質物
(B)質權人非經出質人之同意,不得使用或出租其質物
(C)除契約另有約定外,質權人得收取質物所生之孳息
(D)質權人非經出質人之同意,不得將質物轉質於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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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 B(100), C(125), D(331), E(0) #930988

詳解 (共 3 筆)

#1152274
891
質權人於質權存續中,得以自己之責任,將質物轉質於第三人。其因轉質所受不可抗力之損失,亦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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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958

民法

第888條

Ⅰ【質權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質物】。→A

Ⅱ【質權人非經出質人之同意,不得使用或出租其質物】。但為保存其物之必要 而使用者,不在此限。→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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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961

民法

第889條

質權人得收取質物所生之孳息。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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