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港務局◆法學緒論
>
102年 - 102-2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共同科目:公文及法學緒論#18947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2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共同科目:公文及法學緒論#18947 |
科目:
港務局◆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2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共同科目:公文及法學緒論#18947
年份:
102年
科目:
港務局◆法學緒論
25.在司法機關適用法律之原則中,凡案件一經法院判決確定,當事人即不得再提起相同之訴訟,法院 亦不得再為審理,此種原則稱為:
(A)不告不理
(B)一事不再理
(C)不得拒絕適用法律
(D)自由裁量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airforce1
B3 · 2017/11/03
推薦的詳解#2473423
未解鎖
已經確定了 當然不再理。已經確定(表已經...
(共 3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