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永安銀行持有北投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20%股份,今有某外國資產管理業者來臺投資設立 NY 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打算邀請永安銀行參與投資經營,下列有關永安銀行投資經營 NY 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不得擔任 NY 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董事
(B)不得擔任 NY 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董事、監察人
(C)不得擔任 NY 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發起人
(D)投資 NY 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持股超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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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89), C(185), D(2030), E(0) #1867898

詳解 (共 3 筆)

#4311655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73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之 股東,不得兼為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發起人或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五以上之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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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擔任~發起人 董事 監察人 持有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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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5993

銀行投資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投信公司),有明確的身分與持股限制:

1、不得派任董事至投資投信公司
2、不得擔任董事或監察人
3、不得擔任投資投信公司發起人
4、持股不得超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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