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下列何者非「間接法源」?
(A)條約
(B)習慣
(C)判例
(D)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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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27), B(118), C(72), D(55), E(0) #3003724

詳解 (共 4 筆)

#5633537
條約是直接法源   直接法源(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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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1027
下列何者非「間接法源」?A (A)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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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942

(一)直接法源(成文法法源):
憲法、法律、命令、自治法規、條約

(二)間接法源(不成文法法源):
習慣法理判例、學說、解釋、外國法、國際法一般原則等,非經由國內一定制定程序,無法直接於國內發生效力,而須經國家承認始能發生法的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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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1847
(刪除)
最高法院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選編之判例,若無裁判全文可資查考者,應停止適用。
未經前項規定停止適用之判例,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三年內,人民於上開條文施行後所受確定終局裁判援用之判例、決議,發生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準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聲請解釋憲法。
 
直接=>成文
間接=>不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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