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甲為保護自己權利,若欲拘束他人自由或扣押他人財產,應採取下列何種作法?
(A)即時通報當地警察局
(B)應向法院聲請處理
(C)應於3個月內取得該他人同意
(D)應於6個月內向國稅局申報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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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79), C(2), D(2), E(0) #3676125
統計: A(14), B(79), C(2), D(2), E(0) #3676125
詳解 (共 2 筆)
#7132579
甲為保護自己權利,若欲拘束他人自由或扣押他人財產,應採取下列何種作法?
(A) 即時通報當地警察局❌
(B) 應向法院聲請處理✔️
- 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如果需要涉及拘束他人自由(例如:緊急逮捕)或扣押他人財產(例如:假扣押、假處分),這些行為都屬於對他人權利產生重大侵害的強制措施。
- 在法治國家中,除非是《刑法》規定的現行犯逮捕,或《民法》規定的自助行為等極少數例外情況,否則任何對個人自由或財產權的強制限制,都必須透過國家公權力,特別是司法機關(法院)的介入才能合法進行。
(C) 應於3個月內取得該他人同意❌
(D) 應於6個月內向國稅局申報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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