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婚嫁的六禮中,相當於今日所謂「提婚仔」或「換龍鳳帖」的是: 
(A)納采 
(B)問名 
(C)納吉 
(D)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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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 B(113), C(47), D(40), E(0) #812628

詳解 (共 1 筆)

#1332808
六禮
  1. 納采 
    納采是其實就是說媒;男人家人會請媒人到女家提親,納采時男家會送禮品給女家,而每一種禮品都有其象徵意義。唐杜佑通典裡就記載了三十種納采的禮品﹕

  2. 問名
    如女家接納男家的提親,就會把女兒的姓名和時辰八字等交給男家,放在神前或祖先前以占卜吉凶,如卜吉兆的話,就會決定娶女家的女兒。

  3. 納吉
    納吉,即過文定,有一點像西方人的定婚,這時其實婚事已初步議定。

  4. 納徵
    納徵,即過大禮;「納」是的意思是聘財,而「徵」就是「成」的意思,亦即是說男家需要納聘禮後才可成婚的意思。過大禮時,男家會請兩位或四位女性親戚 (須是全福之人) 約同媒人,帶備聘金、禮金及聘禮到女方家中;完成納徵的儀式後,婚約便正式定立。

  5. 請期
    請期即是「擇吉日」成婚的意思。男家會擇定一個成婚的良辰吉日,再準備婚期吉日書和禮品給女家,女家受禮及同意後,便可確定婚期。

  6. 親迎
    亦稱迎親,就是在結婚之日,新郎會與媒人和親友一起前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前往女家之前會先到女家的祖廟行拜見之禮,然後以花轎接新娘回到男逐。新人會在男家舉行拜天、地、祖先的儀式,然後送入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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