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關於緩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受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緩刑
(B)緩刑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C)緩刑之效力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D)受緩刑之宣告,而於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撤銷其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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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42), B(407), C(4151), D(734), E(0) #925932
統計: A(542), B(407), C(4151), D(734), E(0) #925932
詳解 (共 10 筆)
#1171133
刑法第74條,緩刑效力不及於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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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4336
(A)刑法 第74條 第1項 受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緩刑
(B)刑法 第74條 第1項 緩刑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C)刑法 第74條 第5項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D)刑法 第75條 受緩刑之宣告,而於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撤銷其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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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0906
回6F,
應該就是「即使被判緩刑,也只有主刑可以暫不執行,而從刑依然要執行」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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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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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0660
27 關於緩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受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緩刑
(B)緩刑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C)緩刑之效力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唯一從刑:褫奪公權)、保安處分、沒收 (D)受緩刑之宣告,而於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撤銷其宣告 .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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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395
不是考多了"沒收"的修法,題目是及於...正確是不及於
(C)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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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5656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5365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11、36、38、40、51、74、84 條條文;增訂第 37-1、37-2、38-1~38-3、40-2 條條文及第五章之一章名、第五章 之二章名;刪除第 34、39、40-1、45、46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五年 七月一日施行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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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3758
在緩刑期間被判超過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就會被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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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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