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如立法者制定法律,規定僅原住民得擔任原住民族教育工作者,則對於此規定所進行違憲審查時,應考慮之
主要基準為何?
(A)涉及執行職業自由之限制,為追求一般公益,立法者得予適當之限制
(B)涉及選擇職業之主觀要件,為保障重要公益,立法者得予適當之限制
(C)涉及選擇職業之客觀要件,基於特別重要公益,立法者始得予以限制
(D)涉及執行職業之身分要件,基於保障特定身分之人,立法者均得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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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6), B(750), C(2778), D(1279), E(0) #925913
統計: A(476), B(750), C(2778), D(1279), E(0) #925913
詳解 (共 10 筆)
#1138926
限制職業自由分為兩大類之三種不同程度:
一.「執業方式選擇之自由」的限制,只要經合理的公眾利益之考慮並符合比例原則,即得以法律或根據法律授權限制之。換言之,法令雖無限制某人從事某一職業,然而對於從事該職業時的形式或方法卻加以限制,例如規定計程車司機及前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限制營業時間等。
故(A)錯誤,題目並非對職業之方式加以限制)
二.「選擇職業之自由」,另可區分為主觀要件或客觀要件上的限制,即:
1.「選擇職業之自由主觀要件」的限制,係針對欲從事某一職業之人士本身應具備資格要件,例如需具備某種教育程度或具備某種能力,年齡條件等所為之設限條件,其限制理由則不得僅基於一般公益考慮,必須係基於保護重大的公益理由,始可限制。
故(B) 錯誤,題目並非限制擔任原住民族教育工作者必須取得證照或學歷等資格。
2.「選擇職業之自由客觀要件」的限制,則非針對欲從事某職業之人士本身之資格而係指所欲從事職業需求性而言,而依市場之需求性而限定營業家數之規定;對此,立法者只有在為防止極明顯重大危害重要公共法益且屬迫切需要下,始得為之。
(C) 正確,僅原住民得擔任原住民族教育工作者是依需求限制人數之規定。
(D) 錯誤
憲法第152條規定:「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
憲法第153條:「國家為改良勞工及農民之生活,增進其生產技能,應制定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法律,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婦女兒童從事勞動者,應按其年齡及身體狀態,予以特別之保護。」
根據社會立法而保障人民之生活,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並非基於保障特定身分之人,而為差別之對待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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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7069
主觀=可以改變的事
客觀=不能改變 如:身份
原住民身分無法藉由後天行動而改變,故不選b,答案為c
100
1
#4988060
補充7F

(BY自行繪製)
36
0
#1425422
如法律規定:「曾犯故意殺人罪並經判決確定者,不准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執業登記。」請問依據司法院解釋,上述規定係屬下列何種合憲之限制?
(A)就駕駛人之主觀條件,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所為之限制
(B)就駕駛人之客觀條件,對人民工作權所為之限制
(C)就駕駛人之客觀條件,對人民人身自由所為之限制
(D)就駕駛人之主觀條件,對人民財產權所為之限制
答案:A
(A)就駕駛人之主觀條件,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所為之限制
(B)就駕駛人之客觀條件,對人民工作權所為之限制
(C)就駕駛人之客觀條件,對人民人身自由所為之限制
(D)就駕駛人之主觀條件,對人民財產權所為之限制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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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809481
規定"僅原住民"得擔任原住民族教育工作
種族身分天生無法改-->客觀條間
16
0
#1476975
請問一下,主客觀怎麼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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