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司法院釋字第371號解釋,創造了下列何者的法規範違憲審查聲請權?
(A)最高行政法院
(B)地方法院法官
(C)監察院
(D)人民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23), B(1681), C(277), D(802), E(0) #3092356
統計: A(323), B(1681), C(277), D(802), E(0) #3092356
詳解 (共 9 筆)
#5972759
釋字第371號解釋文
解釋爭點:法官有無聲請釋憲權?
惟憲法之效力既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之義務,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憲法,以求解決。是遇有前述情形,各級法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本院大法官解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與上開意旨不符部分,應停止適用。
解釋爭點:法官有無聲請釋憲權?
惟憲法之效力既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之義務,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憲法,以求解決。是遇有前述情形,各級法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本院大法官解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與上開意旨不符部分,應停止適用。
51
0
#6264943
釋字371本身即是針對法官有沒有聲請釋憲權,所做出的解釋。
0
0